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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两女带123条中华烟被查 现场贿赂民警遭拒

发布时间:2016-04-06 09:46:46

“我们不知道个人携带烟草制品有数量限制,看在我们第一次犯,能不能放行?”3月31日23时50分,广元火车站铁路派出所民警在出站口挡获2名违法人员,从两人携带的行李中查获中华牌香烟123条。两人现场掏出现金希望民警能“放一马”,被民警当场拒绝,现场严厉批评两人后,警方将案件移交烟草专卖部门调查处理。

部署

烟草部门联合警方

严查非法运输香烟

今年,四川省烟草专卖局、成都铁路公安局联合制定《“铁拳2016”整治利用铁路非法贩运烟草专卖品专项行动方案》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烟、非法运输香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铁路沿线地区烟草市场经济秩序。广元火车站铁路派出所按照《方案》工作要求,经过研判分析,民警将深夜从陕西方向下行的K1363、K5次列车列为重点查控对象。

3月31日23时30分,警长张勇带领2名民警和4名保安提前来到出站口,23时47分K1363次列车抵达广元站,民警和保安分散开守候在出站口,在出站的人群中他们重点关注携带行李包较大、包裹呈方形、神色紧张的旅客。

案件 两女性神色慌张 竟携带香烟123条

当晚23时50分,张勇在观察出站的人流时发现一名女性旅客携带一个行李箱和一个手提袋,手提袋边缘整齐呈方形,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挡获。

与此同时,出站口的另一边民警发现有一名携带行李箱的女性旅客神色慌张,看到出站口有警察时迅速拉着箱子往旅客较多的地方挤,据此异常情况,民警上前将其挡获。

经现场检查,民警在二人行李中均发现烟草制品,随后将二人带至值班室做进一步调查。经了解,康某从陕西凤县乘车抵达广元站,在其行李箱中查获中华牌烟草制品52条,另一名王某从陕西宝鸡乘车抵达广元站,在其携带的手提袋和行李箱中查获中华牌烟草制品共计71条。

细节 掏现金让民警放行 遭民警拒绝

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王某和康某互不认识,但王某眼看民警要暂扣其携带的烟草制品,便说“我们不知道个人携带烟草制品有数量限制,看在我们第一次犯,能不能放行?”说话间,王某从钱包里拿出1000元现金希望民警收下作为“好处费”。而康某见状也掏出500元现金。对此,张勇当场拒绝,严厉批评两人的行为,并严肃教育二人,告知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个人携带烟草制品不能超过规定50条的限量,希望其积极配合调查。

后经广元市烟草专卖局初步认定,本次挡获的123条烟草制品价值共计4万余元。目前,该案已移交烟草部门做进一步调查。 (来源:广元晚报 记者 唐东)

■延伸阅读

个人携带香烟

数量有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针对异地携带卷烟的数量限额,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每次一万支(50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邮寄、异地携带卷烟超过国务院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依照无证运输卷烟相关规定处以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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