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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入室盗窃专偷名贵物品 两窃贼在兰受审

发布时间:2015-01-22 14:10:10
据兰州晨报报道:曾经因盗窃、抢劫入狱,两男子重获自由后又合伙盗窃作案12起。据指控,二人的盗窃物品均为价值较大的金银器、玉器、名贵烟酒、手机、照相机、现金等。1月15日,兰州中院对刘某、张某某涉嫌以盗窃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在庭审现场,刘某、张某某二人对自己盗窃物品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就具体盗窃的物品和作案次数,二人却称物品太多已记不清了。

刘某在1999年因盗窃罪获刑9年,2005年释放。而另一名嫌疑人张某某也在2000年因犯抢劫罪被判7年,2006年被释放。2012年1月上旬的夜里,刘某、张某某携带液压钳等作案工具,流窜至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西路一处小区内,由张某某放哨,刘某携带工具,攀爬至501室,盗窃现金人民币1502元、欧元40元、集邮册一本、摄像机1台、手机2部、照相机2台及总重约27克千足金戒指6个、重约20克铂金项链一条等物品。作案后,二人将赃物变卖后挥霍。在2012年1月至2014年2月间,二人在兰州城关区连续作案12起,窃得大量财物。

经过当日审理,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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